勞動部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條文及第13條附表一、第22條附表二、第29條附表三之發布令及修正條文
依勞動部114年7月30日勞動發管字第1140511610D號號函暨教育部114年7月31日臺教文(五)字第1140080530號函辦理。
勞動部函.pdf
勞動部令.pdf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rtf
修正總說明.pdf
附表一: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其他文件.pdf